CN / EN
您的位置: 首页>新闻资讯>商理动态

连载 |《商业秘密分类保护与案例评析》

发布时间:2023-11-09

第二节 专利或其他技术信息中创意的保护案例评析

权利人针对特定技术的发明创造,其核心智力成果是针对某项技术的“创意”,权利人将该“创意”表达出来后,形成创新技术,此时,权利人有两种选择,一种是将该创新技术提交专利主管机关申请专利,以“公开换垄断”;另一种是针对该创新技术采取保密措施,以“保密还换垄断”。权利人的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,须遵守“公开换垄断”的规则,该发明创造不再具有“秘密性”特征,不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,不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之商业秘密规范的保护。但是,当权利人的发明创造尚未被授予专利权,亦即尚未公开前遭受他人侵害,如其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,则应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范的保护,本节所选并加以评析的典型案例,也是针对权利人尚未公开的专利技术或其他技术“创意”被侵害的情形。







(本文系张志胜原创作品,未经同意不得复制,如需转载,请注明来源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