连载 |《商业秘密分类保护与案例评析》
发布时间:2024-08-12
(三)王龙集团公司等被诉侵权人是否实施了侵害涉案技术秘密的行为
被诉侵权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直接使用商业秘密,对商业秘密进行修改或改进后使用,或者根据商业秘密调整、优化、改进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的,一般应当认定为使用商业秘密。
1.被诉侵权技术信息与涉案技术秘密相同
嘉兴中华化工公司与上海欣晨公司主张的技术秘密包括六个秘密点,涉及58个非标设备的设备图287张和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25张。原审法院认定王龙集团公司等被诉侵权人非法获取的技术秘密包括185张设备图和15张工艺流程图并无不当,本院予以确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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